【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字号】发改产业〔2013〕1850号 |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3日 | 【实施日期】2013年09月23日 |
【法律类别】减免税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已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废止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行业协会:
为满足镀金企业正常生产需要,经研究决定,暂缓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第三十五条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