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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1号(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15:17:11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800次
    【发布部门】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1年第46号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2022年1月1日
    【法律类别】加工贸易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1号

    (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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