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精密轴向成型设备1台,征免性质为"鼓励项目",申报价格为852500欧元。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立式感应淬火设备1台,征免性质为"鼓励项目",申报价格为648900欧元。当事人签订反担保合同,将当事人的158件设备资产列为抵押物,提供反担保。该158件设备中包含上述2台进口减免税设备。经查,当事人业务部门误将减免税设备列入反担保合同抵押财产清单,导致擅自抵押发生。...
日期:2023-07-31 13:04:43 阅读:453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