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浦东国际机场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共七项货物。其中第二项申报品名为粘合剂, 商品编号为3506100090 , 数量是16 桶, 申报价格为FOB 108 . 88 欧元, 申报货物属性为非危险物品; 第三项申报品名为粘合剂, 商品编号为3506990000,数量是45桶,申报价格为FOB2926.69欧元,申报货物属性为非危险物品;第五项申报品名为粘合剂,商品编号为3506990000,数量是1桶,申报价格为FOB258欧元,申报货物属性为非危险物品。经海关认定,上述货物实际为危险化学品并需进行检验,与申报不符。商品货值为人民币32420.83元。经海关核查并认定,该批货物需要实施法定检验。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并进行商品检验。...
日期:2022-07-02 15:40:00 阅读:644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