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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号列申报不实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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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以设备进出区方式向平潭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收货人和消费使用单位均为当事人,申报进口的货物为纳米催化电解消毒机等设备,其中第一项商品申报名称为:纳米催化电解消毒机,申报税则号列为:84798999.90,申报型号为:HD-8K,申报原产地为:中国。经查验发现,货物实际为次氯酸钠发生器,税则号列为8543300090、型号为HD-8.0K-NACLO,与申报不符。出具检验证书:确认出厂编号为201609048-1和201609048-2的设备为次氯酸钠发生器。...
日期:2023-03-02 12:36:18   阅读:270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马尾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封面用PP透明片”,申报税则号列为3920999090(出口退税率为13%),申报单价为1.93美元/千克,申报总价为36670美元。经我关查验和归类,该票出口货物应归入税则号列3920209090。 当事人具有出口退税资格。经核实,税则号列3920209090项下货物出口退税率为5%。上述货物申报总价为36670美元,按照2017年8月份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 6.7451计算,折合人民币247342.81元。...
日期:2023-03-02 12:33:16   阅读:288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鼓式刹车片共51票,其中税则号列申报为87083099共3票,申报为87083010共48票。经核实,当事人申报的税则号列87083099及87083010项下货物出口退税率均为17%,而实际税则号列68138100项下货物出口退税率为5%。经计核,上述51票鼓式刹车片货值为人民币4838412.77元。...
日期:2023-03-01 16:52:49   阅读:436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莆田海关申报从福州新港进口一批货物,申报商品名称为“手动光学显微镜”,申报税则号列为9031499090,申报数量为2台,申报单价为26500美元/台,申报总价为53000美元。经海关查验并归类,该报关单项下申报货物“手动光学显微镜”归入税则号列9011800090项下。经核实,当事人申报的“手动光学显微镜”,申报税则号列为9031499090,进口关税税率为0;实际货物税则号列为9011800090,进口关税税率为5.8%。经计核,报关单350620171067001920项下“手动光学显微镜”的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366631元,应缴税款共计人民币87206.85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24879.58元,货值为人民币453837.85元。...
日期:2023-03-01 16:44:00   阅读:411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出口自拍杆未如实向海关申报税则号列,共涉及4票出口货物报关单,经海关归类,发现申报货物“自拍杆”归类有误,实际货物应归入税号9620000000项下。经查,税号9620000000项下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7%;税号8517703000项下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3%。...
日期:2023-03-01 16:39:39   阅读:616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我关申报出口一票“麻布相框”,申报税号6307900000(出口退税率17%),申报数量6580千克(4560个),申报单价每个2.6676美元,申报总价12164.40美元。5月10日,经我关查验并归类,该项商品应归入税号4421999090(出口退税率13%)项下,与当事人申报不符。当事人税号申报不实的行为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日期:2023-03-01 16:30:16   阅读:428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我关申报进口一票“机械手臂”等货物其中第六项商品申报品名为“ROBOT(机械手臂)”,申报税号为8479501000(进口关税为0),申报总价为478000美元。10月16日,我关检控发现该项商品归类有误,经确认,该商品应归入税号84289040(进口关税为5%)项下。当事人办理了该票货物的改单手续并补缴进口关税159601.8元人民币,进口增值税27132.31元人民币,共计186734.11元人民币。经我关计核,该票货物共漏缴税款186734.11元人民币,违规滞纳金2240.81元人民币。当事人申报进口机械手臂税号申报不实的行为影响了国家税款征收。...
日期:2023-03-01 13:19:08   阅读:410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我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当事人进口货物未如实向海关申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日期:2023-02-28 19:22:02   阅读:365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马尾海关申报,从福州新港出口一批“封面用PP透明片”,申报税则号列为3920999090(出口退税率为13%),申报成分为95%聚丙烯、5%色母粒,申报数量为19000千克,申报总价为36100美元。经当事人自查及我关核实,该票出口货物应归入税则号列3920209090。 当事人具有出口退税资格。经核实,税则号列3920209090项下货物出口退税率为5%。上述货物申报总价为36100美元,按照2017年8月份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 6.8632计算,折合人民币247761.52元。...
日期:2023-02-28 19:19:14   阅读:634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宁德海关申报出口圆钢一批,因其公司员工对工艺流程以及税号归类不熟悉,将这五单货物错误归类到“7214100000”税号上,该公司向宁德海关补缴漏缴税款141488.85元,缴纳滞纳金56596.68元。...
日期:2023-02-28 19:14:02   阅读:331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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