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2202.90 | 芦荟胶 | 液态,装入1升塑料容器内供零售。主要成分是芦荟凝胶,还添加了山梨聚糖、抗坏血酸、柠檬酸、山梨酸钾、苯甲酸钠木瓜蛋白酶、黄原胶和生育酚。作为健康饮品饮用,每日两次,60~120毫升。产品包装上说明该产品对降低胆固醇,治疗溃疡、哮喘、便秘、感冒、消化不良、腹泻等有效果。 另见93、95、97、103、104、105、106、107、108、109和159号。 |
委员会指出,由于归入税目30.04的产品应严格要求具有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功效,该产品不具有治疗特定疾病的功效,不能归入税目30.04。由于该产品添加了税目13.02不允许添加的物质,委员会一致同意该产品不能作为蔬菜汁或浸膏归入税目13.02。 委员会也同意将该产品作为食品增补剂,但是对归入税目22.02还是21.06产生了分歧。委员会最后决定将该产品作为饮料归入子目2202.9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
W2005-099 | 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