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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2401.20  商品名称:混合烟草
    发布时间:2011-09-23 09:48:46  浏览:1658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401.20 混合烟草     同以下两组分构成:75%的未切的去茎的已烤制的维吉尼亚烟叶“strip”、伯莱芋叶或远东烟叶和25%的再造烟草。Strip烟叶和均质烟草混合后分层放在不通空气的筒舱中。     委员会认为,税目24.01的注释所用的词语“混合”和“主要地”指出税目24.01包括混合物。由于该产品由混合物构成,而且未经加工的烟草占了大部分的重量和体积,并且该产品不被认为是“即供吸用”的产品,因此,委员会决定将混合烟草归入税目24.01。
        根据归类总规则二(二)和三(二)。
    W2005-117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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