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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306.29  商品名称:佛教用香台及香炉
    发布时间:2011-09-27 08:36:59  浏览:1778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306.29 佛教用香台及香炉     贱金属制,黄色,类似于小装饰花瓶。香台为圆筒状,底部逐渐变宽,高9厘米,顶部开口直径3厘米,底部直径4.5厘米。香炉为小壶型状,基底有三个脚,高4.5厘米,开口直径7厘米。上述物品一般用作家庭祭坛或寺庙的装饰品,但也可用于宗教礼拜堂烧香用。
        (见文件39.767第5号样品)
        又见330、331、333和493号。
        由于这些商品在宗教方面的实用性,无论其用在家里还是用在庙宇,并且其不同于通常具有装饰目的的物品,委员会决定将其归入子目8306.29。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为了体现该决定,税目83.06的注释将作修改。
    W2005-328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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