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第33章
眼线液原料
该眼线液原料为25千克/桶,主要是由丁烯甘醇、油酸、色料等基本成分配制而成的。该原料进厂后,工厂按一定比例加水搅拌,分装成零售包装的眼线液出售。
会议决定该商品应归入《税则》第三十三章。
J2006-0012
200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