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汤玛斯牌马铃薯全粉生产线及备件
    发布时间:2011-09-21 16:28:32  浏览:226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分别归类

    汤玛斯牌马铃薯全粉生产线及备件

    该马铃薯全粉生产线年处理10000吨马铃薯,主要包括水力喂料系统S-HY-F、去石上料提升机TR-B0600/3500、去石(预清洗)机KW-320T-1-2.5-15、提升机TR-B0600/6000、蒸汽脱皮机ORBIT、倾斜螺杆输送机TR-S0600/5000、干式刷皮机ZZ1000TM、后清洗机TR-S0600/5000W、水力切片系统S-HY、物料平衡调节系统、拣选设备TR-B0800/2600i、捣泥机TR-S0400-3000Ri、添加剂配置设备、输送泵系统PS-2、气流输送系统TR-air、质检设备TR-B0400/4000i、研磨机PM、筛网细打片机FL0500/2500z、气流机动传送器、包装机、干燥鼓TD-DD2000/5700、螺杆式漂烫机BL-VL2000/7000f、螺杆式冷却机KO0200/7000、蒸煮机CO-E、控制单元、备件。

    该商品是一套马铃薯成粉生产线,由前道的清洗分拣设备、加热/捣泥/磨粉设备和后道的包装设备三大部分组成,根据《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4.19的描述,当商品同时具有捣碎和加热功能时,仍归入84.19项下,故该生产线的功能符合税目84.19的列名,根据《税则》第十六类类注四关于“功能机组”的规定确定税号。
    其中,去石/清洗机、刷皮机等清洗、分级设备为执行辅助功能的设备组,在税目84.33项下具体列名,应视其构成另一套功能机组,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一并将其按农产品的清洁、分选机器入税则号列8433.6000。
    包装机为执行辅助功能的设备,符合税则税目84.2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包装机归入税则号列8422.3030。其余漂烫机、蒸煮机、捣泥机、干燥机、打片机等设备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税目84.19的列名功能机组,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一并将其按其他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机器入税则号列8419.8990。

    Z2009-086

    2009年1月20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