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2846.9019 |
荧光体 |
“荧光体”为白色粉末,由氧化钇与氧化铕经过混合、烧成等工艺后制得的具有发光性能的产品,用作灯的发光材料。 |
该“荧光体”由氧化钇与氧化铕组成,属于稀土金属氧化物的混合物。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六以及《税则注释》第六类类注及品目32.06的排他条款,“荧光体”应归入税则号列2846.9019。 |
Z2010-0007 |
2010年2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