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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3824.9099  商品名称:导热胶片
    发布时间:2011-09-20 09:25:09  浏览:2716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4.9099

    导热胶片

    导热胶片为硅树脂、氮化硼(或氧化铝)、玻璃纤维三种物质的混合物。硅树脂含量为20%-30%,氮化硼或氧化铝的含量为65%-75%,玻璃纤维(起增强作用)含量约为5%。使用方法为:将其裁切成小块,粘贴在电子产品或电子元器件表面。利用该商品良好的导热性能,可以将电子产品工作时产生的热量有效地散发出来,从而防止电子产品因发热而受到损害。

    该商品经施加外力可拉伸产生形变,且外力撤销之后不易恢复原状态,其特征不符合《税则》第三十九章章注的有关规定,不应按照塑料制品归类。该商品是具有导热、散热功能的化工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该按照未列名化工品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9。

    J2011-0001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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