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关于违反海关规定情况下的追征税款事宜
    发布时间:2008-12-19 10:27:00  浏览:1370次
    问: 海关通知我公司要补交二年前进口货物的税款。称当时我公司申报税号不对。但现在这个海关要求的税号税款已经是0了。按照海关规定不是适用申报之日的税率吗?如何现在去补交税款,重新申报,不是变成税款为0?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