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加工贸易
    剩余保税料件的内销海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0-01-18 09:41:06  浏览:2174次
    问:我司手册快要核销了,并且不再从事加工贸易,还有一批进口的剩余保税料件,有一家公司想买这批保税料件,请问可不可以内销后变卖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对在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过程中剩余的、可以继续用于加工制成品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剩余料件)向海关申请内销。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