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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客出境填写申报单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0-03-11 08:50:07  浏览:987次
    问:您好,我是一位深圳市民,准备下个月送小孩(17岁)去国外念书,出去的时候会带些小孩在国外自己用的物品,(如衣服、相机、笔记本电脑、游戏机之类的)我想咨询一下,在深圳机场通关是是否要填写申报单?

    答:根据规定,除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进出境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有关规定可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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