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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指定口岸进口汽车整车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0-05-21 09:25:46  浏览:2529次
    问:海关指定口岸进口汽车整车的文件依据在哪里可以找到?这种指定进口口岸的做法是否有不公平贸易之嫌?

    答: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委令8号),国家指定大连新港、天津新港、上海港、黄埔港四个沿海港口和满洲里、深圳(皇岗)两个陆地口岸,以及新疆阿拉山口口岸(进口新疆自治区自用、原产地为独联体国家的汽车整车)为整车进口口岸。进口汽车整车必须通过以上口岸进口。该规定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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