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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扣留的48小时从何时算起的呢?
    发布时间:2010-07-23 08:50:22  浏览:1249次
    问:你好,我的一位朋友昨天被海关扣留,不知具体时间的起算问题,请问海关扣留的48小时从何时算起的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人身扣留规定》第九条规定,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对属于该规定列明的具体情形的,可以延长至48小时。扣留时限自走私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上签字或者捺指印之时起,至被海关解除扣留之时止。海关工作人员将走私犯罪嫌疑人带至海关所用路途时间不计入扣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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