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8号,自2010年7月22日起,海关对申报进口原产于俄罗斯、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继续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5号规定的产品范围、税率和公式等征收反倾销税。您可参阅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