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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可以跨年度使用吗?
    发布时间:2010-12-17 08:51:48  浏览:994次
    问:您好!我们是广州的一家新开办的进料加工企业,我司的《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限到2011年2月28日,请问是否只要在有效期前核销都可以?手册是否可以跨年使用的吗?谢谢!

    答: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5号 发布经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海关并未限制加工贸易手册跨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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