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福州的一家食品生产企业,主要做饼干类的产品,我们要进口一些食品添加剂,我们咨询过报关行,他们说进口食品添加剂要做安全性评估,不然的话就进口不了,请问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吗?请指教,谢谢!
答: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72号《
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首次进口该公告附件1、附件2、附件3之外的食品,经判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获得进口许可的,进口商持卫生部颁发的许可文件向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