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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交漏交关税是否就意味着走私?
    发布时间:2011-03-23 08:35:15  浏览:1312次
    问:最近我们公司关务部在核对前几票进出口货物单证时,发现其中有一票货物的归类错误,我司为此少交了100万元左右的税款。我司在犹豫要不要向海关说明该情况,但又怕海关借此以涉嫌走私查我们。请问这种情况海关会以走私论吗?

    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构成走私需要同时具备主客观要件:主观上必须有违反海关法,逃避海关监管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偷逃应缴税款、逃避海关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的行为。你司若无走私的故意,则不应构成走私,但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可能会受到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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