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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报价格走私7年后发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1-04-11 08:50:59  浏览:994次
    问:海关律师您好,7年前我朋友参与的低报价格走私铝合金一案被人告发,事隔这么久海关还会追查吗?是否还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答: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如需法律帮助,请咨询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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