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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托运行李中的图书进境申报问题
    发布时间:2011-05-09 08:45:17  浏览:1005次
    问:最近我想把在国外学习期间的生活用品,还有书籍、文具等托运回国,请问这些书籍进境的话,需要什么特别手续吗,有无限量规定?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二)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超出上述数量仍属自用的,海关征收进境物品税;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应按进口货物办理申报纳税。自用、合理数量的范围,请参阅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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