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三个月前从上海口岸出口一柜箱货物到美国,到港后客户由于市场原因,拒不提货。为了减少损失,我司通知船公司将货物运回上海港。货物在目的港并未报关,货物是原货柜、原封条号返回。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按货物退运申报吗?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按退运货物申报。由于实际通关过程中情况千差万别,针对与规定原文不尽一致的具体情况,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