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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报出口大米是否受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11-06-03 08:46:28  浏览:1014次
    问:我司伪报名品出口大米一事被海关查出,现在几百吨大米都被扣在海关。我们也稍微了解了一下,大米出口并不涉及税款,也就是说我司并未偷逃应缴税款,那我司是不是就不构成走私?不受刑事处罚?

    答: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08号,出口大米须向商务部许可证事务局办理出口许可证,因此大米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伪报、瞒报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款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大米出口不涉税,但如有上述情形的,亦可构成走私犯罪,受刑事处罚。如有疑问,请咨询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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