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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备案的商标权能请求海关采取保护措施?
    发布时间:2011-07-15 08:57:17  浏览:1134次
    问:您好,我们是顺德一家小家电企业,主要产品是出口风扇、电吹风等,我司发现有一家企业出口的风扇中使用了我司的注册商标,但我司的商标权没有在海关办理备案,请问我们能向海关申请扣留该批涉嫌侵犯我司商标权的货物吗?请您指教,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并要求海关予以扣留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交申请书。有关知识产权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还应当随附该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文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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