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上个月我司进口了一批电子零配件,海关认为归类有问题,作了鉴定后,就扣留货物。这种电子零件其实以前海关也查验过,已确定单货相符、品名无误。请问,海关会以走私案来定案吗?海关已经查验无误,可否认为海关认可了企业申报的商品编码?谢谢!
答:您所提问题是近期企业比较关注的问题。关于商品归类,海关规定是将义务施加予进出口企业,但是同时也赋予企业更改商品编码的权利。如果海关查验后已确认品名无误,即表明对贵司申报的商品编码予以确认无误。企业依此继续进行申报,如海关还认为有错,就应拿出确切的依据来。在此情况下,即便是归类确有错误,也不应认定为违法。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