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现在在比利时,现在准备通过联邦快递邮寄大约1000克的巧克力给国内的家人,巧克力价格70欧元,包装方式为零售包装,请问收件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来完成包裹的通关?海关对这些巧克力要征税吗?谢谢。
答: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邮寄物品的具体通关、纳税事宜请参阅“
邮递物品进出境通关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