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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粘合剂要办理两用物项批文吗?
    发布时间:2011-09-26 09:06:57  浏览:1203次
    问:我司要进口一批粘合剂,成分中含10%的甲苯。我们查了两用物项批文公告目录,里面列出了甲苯属于易制毒品,但我们这种情况,它在产品中并非主要成分,是否也要按易制毒的相关规定办理?

    答:根据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3号关于《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的相关公告,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4种易制毒化学品之一且比例高于40%(不含)的货物以及含盐酸比例高于10%(不含)的货物,应按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规定办理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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