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深圳的一家电子企业,深圳海关查获了一批侵犯我司专利权的出口货物,请问海关会如何处置这批货物?我司是否可向海关申请购买这批货物?请律师指教,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但对进口假冒商标货物,除特殊情况外,不能仅清除货物上的商标标识即允许其进入商业渠道;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