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一个在美国读书的深圳居民,我拟用UPS从美国寄出2台iphone 4S回深圳,都是给家里人用的,请问是否可以顺利通过海关的检查?谢谢。
答: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你可邮寄一台,海关征税放行,税率10%。如果邮寄2台就超出规定限值,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