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因为不复海关行政处罚,向上一级海关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问复议海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多久会给我们确认受理了?因为主管海关还在催我们交罚款。
答:您好。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对符合前款规定决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制作《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分别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另外,一般情况下提起行政复议并不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