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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出口加工区内销制成品,海关如何估价?
    发布时间:2011-12-26 08:47:44  浏览:1031次
    问:我们是出口加工区内的电子厂,现在因国外市场萎缩,公司的加工的电子产品需要向国内销售,请问这种情况下,海关是如何估价的,是以销售价格为基础吗,还是以原料件进口的价格来确定?谢谢!

    答:对出口加工区加工企业的加工制成品内销的,海关既不是以销售价格为基础、也不是以原料件进口的价格来确定完税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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