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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年底才知道海关税款计征错误还能退回吗?
    发布时间:2012-01-04 09:05:14  浏览:799次
    问:财务在年底清账时才发现今年2月份进口的一批货物搞错币制,多缴了近2万美元的税款,当时也没及时发现,现在还能要求海关退回吗?海关是否会也因为年底清账不予退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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