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拟从泰国进口一批龙虾,龙虾也属于水产品,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11号的规定,进口水产品时不需要办检疫审批手续,我司在与报检企业洽谈进口龙虾的检验手续时被告知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请问报检企业的说法有根据吗?请海关律师指教,谢谢。
答:根据《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安全卫生风险较高的进口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以及其他养殖水产品等实行检疫审批制度。上述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您可参阅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