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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在海关稽查后被移交缉私部门扣押,能否申请复议要求发还?
    发布时间:2012-08-08 08:44:10  浏览:1694次
    问:海关在对我公司的工厂进行稽查时,作出对我公司不利的稽查结论,随后有关货物被移交至缉私局扣留,此后又被转为刑事立案扣押。请问我公司如对海关稽查结论申请复议时,能否同时对海关的扣押行为进行复议并要求发还货物?

     答:根据你所述的情形,缉私局目前的扣押行为是在刑事立案后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属于海关行政复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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