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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加工区的副产品内销时,海关如何审定其完税价格?
    发布时间:2012-10-18 08:25:17  浏览:893次
    问:您好,我司是上海出口加工区的一进料加工企业,前段时间我司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了一批副产品,觉得弃之可惜,想咨询下海关律师我们要是申请内销,海关是如何确定该批副产品的完税价格的?谢谢!

    答:您好。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按照此规定不能确定的,由海关按照合理的方法审查确定。具体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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