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生产型企业,已办理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请问我司在出口货物后,如何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有关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答:根据《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生产型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