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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径自开箱查验有法律依据吗?
    发布时间:2012-11-30 08:36:15  浏览:981次
    问:您好,我想了解一下海关不通知货主的情况下能否直接进行海关查验?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谢谢!

    答:根据海关规定,海关可以不通知货主径行开验应属以下几种情形,(1)进出口货物有违法嫌疑的;(2)经海关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届时未到场的。海关径行查验时,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协助,并在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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