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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修理费海关如何定完税价格上税?
    发布时间:2012-12-07 08:46:29  浏览:1504次
    问:您好。我公司6月份曾送一批货物出境修理,现已经复运进境,报关时,修理费要征收关税和增值税。但是我司的外国老板不明白,让我找海关条令给他看,我想请问一下海关总署令有没有细致的描述关于征税修理费的条款?如果国外没有收修理费,是不是就不用付任何税了?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境修理货物复运进境的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原出口报关单和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进口合同)、维修发票等单证。海关按照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复运进境之日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款。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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