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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含有珍稀植物成分的化妆品货样是否要提供许可证件?
    发布时间:2013-01-31 08:17:36  浏览:1124次
    问:为了准备引进几种化妆品,我司拟进口一批该化妆品的货样,不过其中部分化妆品含有在《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管制范围内的珍稀植物成分。请问在进口少量货样的时候也要提供相关许可证件吗?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3号,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或者进出口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办理。所以,贵司在进口货样时仍需提供《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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