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的收发货单位不同于海关法中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其中的收货单位是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发货单位是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包括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和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