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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区内公共仓储企业可以代海外客户收发货吗?
    发布时间:2013-04-15 09:02:17  浏览:1380次
    问:您好!保税区内的公共仓储企业能否直接为海外(非中国大陆注册)公司收发货物,比如保税转征税内销、保税转加工贸易手册等?谢谢!

    答:您好。根据《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海外(非中国大陆注册)公司与保税区内的公共仓储企业签定仓储协议后,能为海外(非中国大陆注册)公司收发货物(进出境备案),但保税货物转征税内销、保税转加工贸易手册等须海外公司通过区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办理相关报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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