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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过程中成品的实际单耗与合同备案单耗不符时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3-04-27 08:22:08  浏览:1125次
    问:您好,我司是东莞一家进料加工企业,前阵子我司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成品的实际单耗大于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时的单耗标准,请问这种情况我司该怎么处理?在核销时该怎么操作?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备案环节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单耗变更或者撤销手续,但下列情形除外:(一)保税成品已经申报出口的;(二)保税成品已经办理深加工结转的;(三)保税成品已经申请内销的;(四)海关已经对单耗进行核定的;(五)海关已经对加工贸易企业立案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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