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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企业对海关出具的单耗核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3-05-02 08:32:53  浏览:574次
    问:您好,我司是深圳一家服装加工贸易企业,前阵子收到海关给出的单损耗核定书,这一结论明显要低于国家规定的单耗标准,我司觉得太不合理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谢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2号,加工贸易企业对隶属海关作出的单耗核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单耗核定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直属海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直属海关作出的单耗核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单耗核定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加工贸易企业对海关作出的单耗核定结果有异议,也可以在收到单耗核定结果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作出单耗核定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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