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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税决定告知书能复议吗?
    发布时间:2013-05-24 08:37:05  浏览:920次
    问:您好。海关说以我司违反规定,少交了关税,现在开具了补税告知书,我们觉得不能接受,能否提出复议免予补税?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您所述情况属于纳税争议,而只有海关签发税款缴款书才构成法律上的征税行为。您须待海关开出税款缴款书后才能提出复议。同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复议不停止执行,您在复议的同时,仍须先缴交税款,否则海关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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