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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不批捕,缉私局还可以继续拘留人吗?
    发布时间:2013-06-25 08:48:32  浏览:779次
    问:我一个报关员朋友因为公司犯走私被刑拘了,已经有20多天了,听说最近几天会缉私局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请问如果检察院不批捕,缉私局还可以继续拘留人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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