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广州一家皮包加工贸易企业,前段时间和一个美国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美国客户提供里布,我司负责皮料,五金,加工成皮包后再出口到美国。现里布已运达吴淞海岸,但海关认为里布的申报价格有问题,向我司制发了《价格质疑通知书》,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司该怎么办?如何应对海关提出估价质疑呢?需要提供哪些文件?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四十八条,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时,或者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价格质疑通知书》,将质疑的理由书面告知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收到《价格质疑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真实、准确或者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