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若货物已经海关进口放行再予退运,并更换货物进口的,退运出口货物应按“其他”(9900)方式申报,补偿进口货物应填报“无代价抵偿”(3100)。若货物在海关进口放行前即予退运,其后更换货物进口的,退运出口货物应按“直接退运”(4500)方式申报,补偿进口货物则应比照首次进口货物填报“一般贸易”(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