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某外资企业委托我司代理进口一批其自用的加工机床,并告知有关自用设备可以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我司对有关规定不太清楚,请问海关对于那些设备属于自用的范围有无明确的界定?谢谢。
答:根据《
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下进口投资和自用的原材料、零部件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和自用进口货物是指外国投资者作为投资进口的或外商投资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或其他自有资金(具体是指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折旧和税后利润)进口本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和其他物料。